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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申訴(復)決議書由各單位性騷擾申訴(復)會撰擬(決議書格 式如附件六)。決議書記載事項,對於當事人、代理人之姓名或 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料,以及性騷擾申訴(復)會之處理意見 等,應注意保密原則,秉持客觀、公平、公正之用語,並會請法 制人員協處後,依當事人或人事權責機關別,分別作成書面資料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