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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防法
(民國 101 年 06 月 06 日 修正)
附件:
無
第 29 條
中央及地方政府各機關應推廣國民之國防教育,增進國防知識及防衛國家 之意識,並對國防所需人力、物力、財力及其他相關資源,依職權積極策 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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