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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各單位於接獲疑似性騷擾案件之情資,應由軍紀督察、法制及心輔等 相關部門主動協助,依被害人個人意願協助提出申訴、法律、心輔諮 詢或其他事項,並視案情需要,納編女性人員協助調查及採取確保當 事人隱私及權益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