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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全民國防教育法
(民國 94 年 02 月 02 日 公發布)
附件:
無
第 7 條
各級學校應推動全民國防教育,並視實際需要,納入教學課程,實施多元 教學活動。 前項課程內容及實施辦法,由教育部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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