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列印
法規名稱:
國防法
(民國 101 年 06 月 06 日 修正)
附件:
無
第 8 條
總統統率全國陸海空軍,為三軍統帥,行使統帥權指揮軍隊,直接責成國 防部部長,由部長命令參謀總長指揮執行之。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