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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防部教育召集後備部隊支援災害防救作業規定
(民國 112 年 10 月 17 日 修正)
附件: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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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運輸規劃: 後備部隊之兵力運輸需求,由召集之陸軍聯兵旅級(含比照)部隊依 陸上運輸作業規定向陸軍後勤指揮部申請,或自行租賃輸具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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