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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全民國防教育法
(民國 94 年 02 月 02 日 公發布)
附件:
無
第 9 條
各級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製作全民國防教育電影片、錄影節目 帶或文宣資料,透過大眾傳播媒體播放、刊載,積極凝聚社會大眾之全民 國防共識,建立全民國防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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