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ªºÂsÄý¾¹¡A¤£¤ä´©script»yªk¡A®£¼vÅT¨ìºô­¶ªº¾\Ū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國防部
發文字號: 國作聯戰字第1110007829號公告
發文日期: 民國 111 年 01 月 17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28 卷 14 期
相關法條海岸、山地及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與禁建、限建範圍劃定、公告及管制作業規定 第 8 條
要  旨:
因設管原因消失,公告空軍「桃園縣楊梅鎮、新竹縣湖口鄉管制區」及其
禁建、限建範圍解除管制

主    旨:公告空軍「桃園縣楊梅鎮、新竹縣湖口鄉管制區」及其禁建、限建範圍解
除管制,自中華民國 111 年 1 月 25 日生效。
依 據:依「國家安全法」第 5 條、「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第 33 條、第 34
條及「海岸、山地及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與禁建、限建範圍劃定、公告及
管制作業規定」第 8 點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空軍「桃園縣楊梅鎮、新竹縣湖口鄉管制區」,前經本部與內政部以 76
年 7 月 13 日(76)弘強字第 2500 號暨台(76)內營字第 508237 號
會銜公告設管,並自 76 年 7 月 15 日生效。茲因設管原因消失,特將
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及其禁建、限建範圍予以解除管制,自中華民國 111
年 1 月 25 日生效。
編  註:
1.本筆資料,由國防部民國 111  年 1  月 17 日國作聯戰字第 1110007
829 號公告、內政部民國 111 年 1 月 17 日台內營字第 111080019
1 號公告會銜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