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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國防部
發文字號: 國制研審字第1010001137號令
發文日期: 民國 101 年 12 月 30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19 卷 2 期 429 頁
相關法條國防部組織法 第 12 條
國防部處務規程 第 18 條
要  旨:
國防部及其所屬機關組織及處務相關規定自 102.01.01  施行,各行政規
則涉及國防部及所屬機關之權限業務規定如未配合修正,自 102.01.01
起,由國防部及其所屬機關承接

全文內容:國防部與所屬機關組織法(組織規程)及處務規程(辦事細則),自中華
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各行政規則內容涉及本部及所屬機關之權
限業務規定及未配合修正者,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
由本部及所屬機關承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