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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刑法 (民國 112 年 12 月 27 日 修正)
附件:
第 24 條
投敵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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