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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防部全民戰力綜合協調組織設置及實施要點
(民國 111 年 08 月 19 日 修正)
附件: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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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各級戰綜會報對於辦理會報業務績效優良有具體事實者,應依權 責予以獎勵,並得呈報行政院動員會報辦理議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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