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各級戰綜會報對於辦理會報業務績效優良有具體事實者,應依權 責予以獎勵,並得呈報行政院動員會報辦理議獎。
二十四、各級戰綜會報對於辦理會報業務績效優良有具體事實者,應依權 責予以獎勵,並得呈報行政院動員會報辦理議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