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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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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常備兵因家庭因素申請提前退伍作業規定
(民國 104 年 05 月 22 日 修正)
附件: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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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常備兵家屬及免予列計家屬範圍之認定,依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第 十六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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