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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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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結果

法規名稱: 常備兵因家庭因素申請提前退伍作業規定 (民國 104 年 05 月 22 日 修正)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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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各司令部應於每年十二月底前,將核准提前退伍常備兵人數統計呈報
    國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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