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

最新動態
本單元提供最近3個月法令訊息,資料庫每月定時更新檢索,更新日期請查閱頁尾「法規整編資料截止日」。

資 料 性 質 : 規則(§159,II,1)
公 發 布 日 : 1141229
文     號 : 國主基金字第1140378631號令
發 布 機 關 : 國防部
法 規 名 稱 : 修頒「國軍官兵急難貸款實施要點」
摘     要 : 修正:修頒「國軍官兵急難貸款實施要點」
附     件 : 部令.pdf
修訂總說明.pdf
修訂對照表.pdf
國軍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pdf

國軍官兵急難貸款(以下簡稱本貸款)自一百十四年十月三十日訂定生效。茲為配合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評分機制及政府友善生育政策,爰修正本要點,其修正要點如下: 一、增訂無法出具信用報告人員申請貸款條件。(修正規定第三點) 二、修正災害貸款申請要件。(修正規定第五點) 三、增訂可申請產後護理貸款之態樣。(修正規定第五點) 四、刪除貸款案件通知原任職單位作法。(修正規定第六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