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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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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發 布 日 : 1101018
文     號 : 國勤軍整字第1100234495號令
發 布 機 關 : 國防部
法 規 名 稱 : 軍品及軍用器材管理作業規定
摘     要 : 修正:軍品及軍用器材管理作業規定
附     件 : 令稿.pdf
總說明-軍品及軍用器材管理作業規定部分規定修正.pdf
對照表-軍品及軍用器材管理作業規定部分規定修正.pdf
本文-軍品及軍用器材管理作業規定部分規定修正草案.pdf

案配合行政院110年6月9日修正公布之「國防部組織法」第2條、第6條及第8條條文、「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法」第2條條文及同日制定公布,經行政院核定自111年1月1日施行之「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組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