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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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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 告 日 期 :
1140321
預告終止日:
1140520
摘 要 :
「官兵權益保障會復審及再申訴事件審議規則」草案公告
附 件 :
總說明及逐條說明.pdf
一、前言: 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以下簡稱本法)業經總統於113年8月7日制定公布。本法第10條第3項規定,權保會審議復審及再申訴事件之規則,由國防部定之。 二、草案條文內容摘要: 「官兵權益保障會復審及再申訴事件審議規則」草案訂有退役軍職人員兼任權保委員之比例、閱覽卷宗、復審事件撤回、陳述意見及言詞辯論之處理方式、審議會之表決方式、復審決定經撤銷後之處理等,計33條條文。 三、公告事項說明: 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建議修正,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60日內,以書面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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