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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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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大陸地區遺族或法定受益人請領在臺單身亡故軍人餘額退伍金作業規定 
廢止時間:民國 101 年 05 月 28 日
主管單位:人事參謀次長室
附件:大陸遺族請領亡故退除役軍、士官餘額退伍金注意事項.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