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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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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結果

法規名稱: 國軍軍官士官全時進修實施規定 (民國 114 年 11 月 07 日修正)
附件: 附件六 (單位全銜)○○○年度全時進修國內(外)民間大學(含軍事校院)○士班候選薦報審查核校表.PDF
附件六 (單位全銜)○○○年度全時進修國內(外)民間大學(含軍事校院)○士班候選薦報審查核校表.DOC
附件七 (單位全銜)薦報審查人員名冊.PDF
附件七 (單位全銜)薦報審查人員名冊.DOC
附件八 (單位全銜)國內(外)進修人員進修、歸建(返國)後延長(管制)服現役時間概算表.PDF
附件八 (單位全銜)國內(外)進修人員進修、歸建(返國)後延長(管制)服現役時間概算表.DOC
附件九 遵守全時進修所有規定切結書.PDF
附件九 遵守全時進修所有規定切結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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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薦報時應檢附資料如下:
(一)候選薦報核校表(如附件六)。
(二)合格人員名冊(如附件七)。
(三)延長(管制)服現役概算表(如附件八),已調佔上缺人員應同時
      檢附調佔上缺之人事命令。
(四)甄選單位核定之研究計畫。
(五)經所屬單位核校並蓋有與正本相符之兵籍資料影本。
(六)遵守全時進修所有規定切結書(如附件九)。
(七)體檢表、體測成績單、申請國外學校外語證明及安全查核名冊等佐
      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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