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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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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結果

法規名稱: 國軍實彈射擊通報作業程序及彈藥處理要點 (民國 102 年 12 月 26 日 修正)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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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國軍在陸上或海面選定或增建靶場使用空域時,應經空中航行管制委
    員會同意並報國防部核准後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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