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

查詢結果

法規名稱: 國防工業生產轉換演習實施辦法 (民國 91 年 08 月 07 日公發布)
附件:
第 12 條
軍品生產能力之輔導發展事項,如下:
一、推動軍、公、民營工廠與動員工廠技術合作。
二、動員工廠輔導講習或訪查。
三、運用軍工廠技術能力,輔導動員工廠生產軍需品。
行政函釋相關法條歷史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