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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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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防工業生產轉換演習實施辦法
(民國 91 年 08 月 07 日公發布)
附件:
無
第 12 條
軍品生產能力之輔導發展事項,如下: 一、推動軍、公、民營工廠與動員工廠技術合作。 二、動員工廠輔導講習或訪查。 三、運用軍工廠技術能力,輔導動員工廠生產軍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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