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
+ 網站導覽
+ FAQ
+ English
+ 民意信箱
最新動態
綜合查詢
法規體系
法規名稱
行政規則
訴願決定書
英譯法規
權益保障
:::
查詢結果
友善列印
法規名稱:
國軍實彈射擊通報作業程序及彈藥處理要點
(民國 102 年 12 月 26 日 修正)
附件:
無
12
十二、國軍對空實彈射擊,除申請飛航服務總臺許可外,不得在管制空域 內及輕型航空器目視飛航走廊實施。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