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

查詢結果

法規名稱: 軍人撫卹條例 (民國 112 年 06 月 09 日修正)
附件:
第 14 條
空勤、潛艦人員,於服行空勤、潛艦任務之際,因作戰或因公死亡,其年
撫金每年各增給七個基數。
前項人員不再增發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之一次卹金。
行政函釋相關法條歷史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