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

查詢結果

法規名稱: 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民國 108 年 11 月 29 日 修正)
附件:
第 15 條
後備軍人如有異動事項,應依相關戶籍法規向主管單位申報異動登記:
一、同一戶籍管轄區域住址變更者,應逕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住址變
    更登記。
二、由戶籍管轄區域遷往其他戶籍管轄區域者,應逕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
    辦理戶籍遷入登記。
行政函釋相關法條歷史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