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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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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結果

法規名稱: 國軍實彈射擊通報作業程序及彈藥處理要點 (民國 102 年 12 月 26 日 修正)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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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外交部於接獲外國專案船舶、艦艇及空中航空器申請行經我國海、
      空域時,即將專案船舶、艦艇及空中航空器進行之時間、海域及空
      域,函知國防部,由國防部轉知所屬,避免於該時段、該區域實施
      射擊,俾維航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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