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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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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軍人員性騷擾處理及性侵害預防實施規定 (民國 113 年 02 月 02 日 修正)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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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要點適用於本部與所屬單位之軍官、士官、士兵、公務人員、文職
    教師、聘雇人員(以下稱國軍人員)相互間或其與人民間所發生之性
    騷擾及性侵害事件。
    本部與所屬單位僱用之派遣勞工或實習生,於工作(實習)期間性騷
    擾防治工作、申訴、救濟及處理程序,由僱用或實習單位依本規定辦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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