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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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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常備兵回役免予回役處理辦法 (民國 108 年 11 月 29 日修正)
附件:
第 2 條
依兵役法第二十條第一項各款規定停役者(以下簡稱停役人員),停役原
因消滅時,核定回役或免予回役之處理,依本辦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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