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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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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懲罰法
(民國 113 年 08 月 07 日修正)
附件:
無
第 20 條
撤職,軍官、士官撤除其軍職,並於一定期間停止任用;其期間為一年以 上五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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