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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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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懲罰法 (民國 113 年 08 月 07 日修正)
附件: 無
第 21 條
廢止起役,志願士兵廢止原核定起役處分,並於一定期間不得志願入營;
其期間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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