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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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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軍人員性騷擾處理及性侵害預防實施規定
(民國 113 年 02 月 02 日 修正)
附件:
無
22
二十二、申訴人或代理人於性騷擾申訴(復)會作成決議之前,得以書面 撤回其申訴(復)。 前項撤回由委任代理人提出者,應經委任人特別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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