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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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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結果

法規名稱: 國軍實彈射擊通報作業程序及彈藥處理要點 (民國 102 年 12 月 26 日 修正)
附件:
22
廿二、國軍實彈射擊時,當地憲警單位應接受射擊單位請託,協助警戒人
      員嚴禁民眾潛入靶場或演習場內,檢拾彈頭、破片或未爆彈,違者
      送警察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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