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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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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兵役法施行法
(民國 109 年 05 月 13 日修正)
附件:
無
第 28 條
點閱召集之範圍、人數、時日,由國防部按年度計畫實施,於退伍後八年 內,每年一次,每次以一日為限,必要時,國防部得視需要酌增年限、次 數、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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