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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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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兵役法 (民國 112 年 05 月 03 日修正)
附件:
第 29 條
後備軍人因患病或受其他傷害後,其體力已不適於服原役者,依其體力狀
況,分別予以轉役或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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