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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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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軍人員性騷擾處理及性侵害預防實施規定 (民國 113 年 02 月 02 日 修正)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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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國軍人員涉性騷擾及性侵害案件,經被害人依法提出告訴者,不停
      止懲罰(處)、處理程序。但有停止懲罰(處)、處理程序者,依
      相關法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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