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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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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懲罰法 (民國 113 年 08 月 07 日修正)
附件: 無
第 32 條
罰勤,於例假、休假或放假日服行與部隊或公益有關之勤務;其期間為一
日以上十日以下,每日罰勤時間以六小時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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