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

查詢結果

法規名稱: 召集規則 (民國 108 年 07 月 11 日 修正)
附件:
第 32 條
勤務召集,應召員因故申請延期入營或免除本次召集者,應分別依第十四
條或第二十四條規定,向戶籍地縣市後備指揮部申請辦理。
行政函釋相關法條歷史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