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

查詢結果

法規名稱: 國軍人員性騷擾處理及性侵害預防實施規定 (民國 113 年 02 月 02 日 修正)
附件:
35
三十五、對於主動檢舉及擔任性騷擾案證人,經查證屬實,對案件審議及
        軍譽維護有所助益,單位應給予適度獎勵,以鼓勵官兵並降低肇
        案機率。
法律問題行政函釋相關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