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

查詢結果

法規名稱: 兵役法施行法 (民國 109 年 05 月 13 日修正)
附件:
第 4 條
兵役法及本法施行前,具有後備軍人身分而缺乏規定證件者,應由國防部
訂定辦法予以登記,依兵役法及本法管理。
行政函釋相關法條歷史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