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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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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結果

法規名稱: 防空演習實施辦法 (民國 97 年 10 月 21 日修正)
附件:
第 4 條
防空演習得採有預警或無預警之方式實施。採無預警方式實施時,得先期
公告某期間內,將發布無預警防空演習警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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