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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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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全民國防教育法 (民國 94 年 02 月 02 日 公發布)
附件:
第 4 條
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掌理轄區下列事項:
一、全民國防教育工作之策劃、辦理及督導事項。
二、所屬學校、機關 (構) 等辦理全民國防教育工作之獎助及評鑑事項。
三、所屬全民國防教育人員之在職訓練事項。
四、全民國防教育之宣導、推展事項。
五、其他全民國防教育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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