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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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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民國 108 年 11 月 29 日 修正)
附件:
無
第 49 條
後備軍人各管理機關為瞭解後備軍人在鄉狀況,得會同直轄市、縣(市) 政府、鄉(鎮、市、區)公所等有關機關實施訪問或連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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