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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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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防工業生產轉換演習實施辦法
(民國 91 年 08 月 07 日公發布)
附件:
無
第 5 條
各動員準備分類計畫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 (市) 政府,應於權責範圍內 調查有關動員工廠軍品生產能力之資料,並對生產轉換演習,提供支援與 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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