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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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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召集規則
(民國 108 年 07 月 11 日 修正)
附件:
無
第 55 條
動員召集、臨時召集、教育召集之解除或復員,由召集部隊發給解除召集 證明書。 勤務召集、點閱召集之解除,得依需要由召集部隊或使用單位發給解除召 集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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