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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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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懲罰法 (民國 113 年 08 月 07 日修正)
附件: 無
第 66 條
悔過以外之紀律懲罰,權責長官得以言詞下達後執行之。但應於言詞下達
之次日起七日內,依前二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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