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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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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 (民國 111 年 05 月 27 日公發布)
附件:
第 7 條
後備軍人接受召集期間,其所屬機關(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
體應給予公假,薪資照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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