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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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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懲罰法 (民國 113 年 08 月 07 日修正)
附件: 無
第 77 條
軍人之違紀行為於戰時、戒嚴或動員實施階段,經調查屬實且有即時懲罰
之必要者,權責長官得以言詞下達懲罰後,逕為執行,不適用第五十七條
至第六十六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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