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

查詢結果

法規名稱: 強化國軍志願役軍官士官及士兵考評具體作法 (民國 114 年 08 月 06 日修正)
附件: 附表.PDF
8
八、其他事項:
(一)各人評會委員應就受考人全案資料,依第六點第一款各目事項翔實
      綜合考評,以留優汱劣。
(二)原服務單位應對受考人平日生活確實考核並提供完整資料供人評會
      委員考評,如有資料不實,致人評會委員審查不全者,應視情節檢
      討議處。
(三)各單位應於每年十二月三十日前完成全案檢討後,並依附表格式,
      送國防部備查。
行政函釋相關法條歷史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