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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權責區分: 一、教育部軍訓處:負責軍訓課程折算基準擬訂、協調證明文件申請及軍 訓課程相關問題解答。 二、國防部人力司:負責軍訓課程折算役期政策擬訂及與相關部會協調。 三、國防部人事次長室: (一) 核定中央單位義務役軍官、士官、常備兵軍訓課程折算役期事宜。 (二) 協助各總部辦理義務役軍官、士官、常備兵軍訓課程折算役期事宜 。 四、各總部軍管部憲令部:核定所屬義務役軍官、士官、常備兵軍訓課程 折算役期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