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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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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軍人待遇條例 (民國 114 年 06 月 27 日修正)
附件: 無
第 9 條
後備役軍人志願再服現役,或現役軍人及後備役軍人考入軍事學校接受軍
官、士官基礎教育畢業任志願役現役軍官、士官者,其先後年資,於俸級
晉支時併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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