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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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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民國 112 年 05 月 08 日修正)
附件: 無
第 9 條
主管機關之權責如下:
一、訂定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合作或相互委託從事研發、產製及維修
    之政策、制度及中長程目標。
二、核定主辦機關陳報之中長程計畫。
三、綜理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合作或相互委託從事研發、產製及維修
    之成效管考。
四、管理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合作或相互委託從事研發、產製及維修
    之相關資訊。
五、核定合作或相互委託管制之項目。
六、解釋或函請解釋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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